相亲对象见面礼物
台州市刑事律师
2025-05-28
针对您提出的问题,若相亲对象送的礼物价值很高,但双方并未确定恋爱关系,从法律上讲,这仍属于恋爱期间的互赠行为,通常是基于自愿原则,无需强制归还。然而,如果礼物的价值极高,且赠送时双方并未明确表达为无条件赠与,可能会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或彩礼性质的财物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若礼物构成彩礼且双方未登记结婚,则接收方有义务在适当情况下予以返还。因此,具体是否需归还,还需根据礼物的性质、价值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来判断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相亲时接受礼物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纠纷:一是明确礼物的性质,是互赠还是彩礼,前者无需强制归还,后者在未登记结婚时需考虑返还;二是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购物凭证、聊天记录等,以便在出现争议时提供证明;三是理性对待礼物,避免接受超出自己经济承受能力的贵重礼物,以免因礼物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经济和心理负担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相亲对象送的礼物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,分手后是否归还需视情况而定。如果礼物已经实际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,且能提供相应证据,如购物凭证、共同消费记录等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公平原则,这部分礼物可视为共同消费,无需归还。但若礼物未使用或剩余部分较多,且双方对此有争议,则需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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